法学院 赵立新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磅礴精神力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次全会是我们觉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全会通过的《决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集中了全党智慧,反映了人民意愿,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和政治宣言书。《决定》紧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展开,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以及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作出了工作部署,并就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提出明确要求。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到2035 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四中全会则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总结,提出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
新时代改革开放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要更多面对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制度建设的分量更重。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就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因此,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中国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接力探索、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及时把成功的实践经验转化而成的制度成果;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蕴涵的强大治理效能
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近40年创造的世所罕见的经济发展奇迹和社会稳定奇迹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治理能量,必须倍加珍惜,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为此,必须聚焦必须坚持和完善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围绕“四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布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一是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因此要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巩固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坚持用共产主义信念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深刻领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各项社会事务。
三是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四是深刻领会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因此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断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
五是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优越性和创造性。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共同组成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强大支撑作用。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六是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巩固全体人民共同思想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深厚支撑作用。因此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七是深刻领会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因此,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八是深刻领会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须完善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等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九是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设美丽中国。。
以上各方面的重大部署,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提出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必将有力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加强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应有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对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作出的制度安排,是编制发展规划、推进法治建设、制定政策措施、部署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是全体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治能力的规范指引和想问题、做决策、抓落实的衡量准星。这次全会提出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很多都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
作为一所地方高校法学院,要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的重大决策布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中汲取磅礴的精神力量,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治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办学目标,牢牢把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这个关键点,立足于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和内涵式发展实际,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和社会实践为一体,着力在党务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服务社会工作、学生工作、工会工作、校友工作领域,对标对表,以问题为导向,以特色内涵建设为主线,以双一流建设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为契机,深化改革,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和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深化对外协同机制,拓宽办学资源渠道,提升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法律人才培养的办学能力。
作为有40年办学历史的法律人才培养单位,法学院还要对经多年探索行之有效的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和内部治理手段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总结、提炼,克服专业学科和师资队伍老化的倾向,大胆创新、大胆探索,不断推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和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同时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机制,发挥民主治院传统,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培养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参与学院重大决策、事务治理的能力。全院上下要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坚定内涵发展信心,保持特色建设定力,掌握从中获得强大的思想武装和源源不断的工作动力的本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提升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院党委行政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到学思践悟,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确保学校、学院的各项制度化工作安排在日常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党务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服务社会工作、学生工作、工会工作、校友工作全过程,更加有效地发挥制度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指引方向、规范行为、凝聚力量、提高效率、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的能力。用不断释放的制度效能,优化学院治理体系,激发学院发展活力,加速推进地方一流学科、星级专业和服务社会品牌建设,不断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能力和先进法治文化的传播能力,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制度现代化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