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操办女儿婚宴 一名村支部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者:李慧中发布时间:2019-08-27浏览次数:1680

违规操办女儿婚宴

一名村支部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

  梁述革,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至2002年任新集村村委会委员,2005年8月至2008年8月任新集村村委会委员,2008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新集村村委会主任,2014年11月至今任新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8年9月29日至30日,因女儿出嫁,梁述革在家中操办酒席32桌,共计宴请180人左右,共计收受礼金2万余元。其间还宴请了14名村干部、村民等亲戚以外人员,并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4200元。

  办案人员介绍,梁述革身为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范围宴请了除亲戚以外的村干部和村民等,并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梁述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一名副调研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朱冬芳,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6日,因违纪被原汉阳县监察局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2月至2005年10月任区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主任,2005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区科协秘书长、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主任,2011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区科协副调研员、秘书长,2018年11月至今任区科协副调研员。

    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朱冬芳分管区科协机关、财务等工作期间,区科协共出现8次超标准安排工作误餐、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共超标报销595元。其中对3次用餐金额超标等问题,采取虚列用餐人数等方式予以规避。

  办案人员介绍,朱冬芳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对区科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安排工作误餐、报销手续造假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朱冬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信息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