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会议,总结表彰2014年度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江汉大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4年度全市综合考评立功单位”荣誉称号(武文〔2015〕8号)。这是武汉市实行绩效管理以来,我校第一次荣获全市综合考评立功单位称号。 全市综合考评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各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等绩效管理和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实行综合评定,设有立功单位、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四个等次,综合考评结果根据各单位绩效管理考评和领导班子考核得分,由市考评办分别按70%、30%的权重综合计分。 市委市政府对我校绩效管理目标不仅涵盖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主要职能职责,还包括了转变作风、治庸问责、自身建设等重要内容。根据《武汉市绩效管理和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绩效管理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责任单位财政预算支出的重要参考,作为表彰激励、治庸问责的重要依据。 2014年以来,我校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发展大局,在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 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加大了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学科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了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强化了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国家级基金项目立项数及其研究经费双创历史新高。积极推进开放办学,对外合作成果、服务社会成效不断显现。切实加强条件建设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认真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积极创建“五好”领导班子。认真抓好学校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履行领导班子职能职责,统筹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群众路线,圆满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学校通过实行目标绩效管理,突出职能职责导向,各项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学校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