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屡见不鲜求职者不觉 14所高校联合抵制

发布者:test27发布时间:2009-12-07浏览次数:2448

 

 核心提示:“招男不招女”、“身高不低于1.7米”、“要有本地户口”面对就业歧视,求职者却浑然不觉。近日,全国14所高校联合抵制就业歧视,专家们草拟《反就业歧视法》呼唤更多人来关注就业歧视。

    众多企业对应聘者提出身高、性别要求等与个人能力无关的限制。而多数求职毕业生对类似招聘要求习以为常,认为无关轻重。有法律专家指出,这些正是典型的就业歧视。

    昨天(12月6日),在广州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毕业生招聘会场上,一个“人人享有平等机会”的摊位引起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的共鸣。原来是华南师范大学联合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14所高校举办联合抵制用工歧视的活动,专家们还草拟了《反就业歧视法》呼唤更多人来关注就业歧视。

    何为就业歧视?

    是指基于一个人的民族、性别、社会出身、年龄、身体特征、残疾等与个人能力无关的因素,雇用单位对应聘者或雇员采取不合理的差别对待,从而剥夺或损害公民的就业机会或待遇平等的行为。

    哪些环节易受歧视?

    薪酬或福利:30.8%

    岗位或工作安排:22.7%

    升迁和职称评定:21.3%

    应聘:17.6%

    不分男女都要1.7米也是性别歧视

    被歧视过,或正在被歧视,或将要被歧视,他们多数却浑然不觉。有专家表示,在招聘条件是否带有歧视性上,“招聘单位往往‘不自觉’,学生也没觉得有何不妥,双方意识都很淡薄”。

    昨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举行的招聘会上,记者巡场发现,大部分招聘单位都在户籍、年龄、身高、性别等方面对应聘者作出不同程度的限制。

    华师大增城学院法学院的钟远珊老师带队在现场接受关于就业歧视的咨询。据她介绍,就业歧视除了“直接歧视”,还包括不易被发现的“间接歧视”。

    她举例说,雇用单位规定某一职位应聘者“男士优先”或“不接受女性”,上述要求与该职位所需任职条件无关,则构成“直接歧视”;如果单位招聘员工不分男女,但身高要求1.7米以上,就是对女性“间接歧视”。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雷人”歧视。钟远珊介绍,有公司老板属狗,就要求雇用的下属不能是在狗年出生,以防“相冲”,这就属于“生肖歧视”;求职者如有姓“裴”,公司因迷信害怕赔钱,不予录用,这就属于“姓氏歧视”。

 现状一:

    女大学生更易受歧视

    对策:推广生育保险

    现状二:

    女比男早退休5~10年

    对策:给女性选择退休年龄权利

    在现在的大学生就业市场中,女大学生碰到的就业歧视更为严重。对于女大学生,特别是女研究生、女博士生来说,最普遍和最尴尬的是在应聘中碰到婚恋问题的提问。“你有男朋友了吗?”“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大约什么时候要小孩?”很多单位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招聘面试谈话中都会提到这些问题。

    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周贤日等众多专家共同草拟的《反就业歧视法》中就有一条:“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周贤日建议,生育是个社会化的问题,“要通过实现生育保险的社会化,降低生育成本、促进企业在生育成本上的合理分配”。

    在周贤日看来,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还有一个重要表现是男女不能同年龄退休。目前我国仍然执行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退休,男60周岁退休制度,女性比男性提早退休5~10年。因此一些大龄女性找工作很难,“到了35~40岁,就已经只能用十几年了”。在草拟的《反就业歧视法》中,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年龄限制。“或者可以让女性在50~60岁之间自主选择退休时间,而不搞一刀切。”周贤日表示。

  学生不觉得受歧视

    华南师范大学女生小黄准备面试某电子科技公司的销售职位,此职位要求男性身高1.70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能力可培养,身高没法变,对身高有要求是为维持公司在外形象。有要求提前讲不会浪费大家时间。” 小黄表示。

  企业说自己有道理

    涉嫌有歧视招聘条件的企业,理由倒是很充分。广州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员工身高作了明确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公司负责人表示,做咨询服务的形象要好。此外有企业招聘跟单员,明确标明只招女职工。“女员工更细心,长时间跟单能坐得住。”招聘负责人说。不过,当记者询问是否意识到公司的要求涉嫌就业歧视时,他们多认为这是企业内部需求,与是否歧视无关。(记者蒋悦飞、徐静 通讯员杨文静、郑隆龙、张启泰)

2009年12月07日 07:39:12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