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汉大学关于实施2014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实施江汉大学“黄鹤英才(文化)计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校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科学、文物保护、非遗传承、文化产业等领域,从事研究、创作、表演、传承、传播、经营管理等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在广大群众中有良好声誉,得到普遍认可。 (二)专业造诣较高,是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代表性人物。业绩突出,成果显著,获得过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 (三)在重大文化项目运作、文化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取得系统性、创新性成果,创造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校内在聘在岗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当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推荐申报 (一)申报程序。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要求推荐本单位的优秀人才参选。申报人员填写《“黄鹤英才(文化)计划”申报书》,所在单位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核盖章。特殊情况,可接受个人自荐。申报工作于5月29日截止。 (二)申报材料: 1、《“黄鹤英才(文化)计划”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含申请人电子版2寸登记照片1张); 2、申报人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有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7份。纸质版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8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983805057@qq.com。 联系人:李慧中,联系电话:84225809 相关申报材料和表格可在江汉大学校园网主页公告栏()或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网站(www.whxc.org.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