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湖北省语言文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者:test27发布时间:2012-09-24浏览次数:3096

 

湖北省纪念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十五周年暨语言文字工作表彰大会918在洪山礼堂隆重召开。我校被授予“湖北省语言文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第三次获此殊荣。

教育部语用司司长姚喜双、语言所所长刘建鹏、副省长、省语委主任郭生练,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等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语委副主任黄国雄主持会议。省语委成员单位的领导,各市州、高校语委负责人,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代表共二百多人参加会议,

     陈安丽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郭生练副省长在讲话中指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关系到教育的普及、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要依法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完善“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扎实抓好评估、培训测试、经典诵读等重点工作。要严格贯彻“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在招考工作人员时,应当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方可录用”等相关规定。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语言文字工作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会后,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向郭生练颁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荣誉测试员证书。我校语委主任、副校长周建民及校语委办主任吕洪雁同志参加了纪念大会。

 

(校语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