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法治建设和法制宣教工作新辉煌

发布者:test27发布时间:2011-08-31浏览次数:2555

 

湖北日报讯 本报评论员

        全省法治建设暨第十二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六五”普法全面启动,全省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入新阶段。“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是我省实施“两圈一带”战略、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省战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内容,任重而道远。
    开展法治建设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全省政府系统连续组织开展“执行力大讨论”、“能力建设年”和“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履职体系建设”活动,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的业务水平显著提升。各级政府机关要以法治建设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为契机,努力培养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使政府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形成风清气正的行政环境。
    开展法治建设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要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逐步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体系,使人人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
开展法治建设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才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宪法和各项法律,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
    开展法治建设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深入挖掘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扩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参与面和覆盖面,巩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健全各地、各部门依法治省工作办事机构,提高装备水平,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和调查研究机制,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法治湖北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装备、制度和人才保障。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辉煌,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