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构建和谐校园 “法治”一词,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出现过,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就有“任法而治”、“以法治国”、“唯以法治”的思想。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谓的“法”只是统治者奴役人民的工具与手段,其蕴义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观念和原则完全不同。历史上,最早对“法治”的基本内涵初步作出比较明确且系统界定的是古希腊的先哲亚里士多德,他坚定地认为“法治应当优先于一人而治”。 “法治”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既是指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治国思想,治国方式,也是法律治理下的一种社会秩序和社会状态。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法治是指一个国家在多种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社会控制手段,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同时,法治还经常被作为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这种精神导源于文明的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是文明在法律上的转化形式,与人类的精神文明一脉相承。离开了法治精神,哪怕是再精细的法律,也只是一种失去控制的工具。法治的这些精神表现为一整套的关于法律、权利和权力问题的原则、观念、价值体系,它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的价值需要,成为人们设计制度的价值标准和执行法律的指导思想,考察和分析近代以来的法治思想与实践,我们可以对法治所蕴含的法律精神归纳为:法律至上、平等适用、制约权力、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等。 对于法治精神的弘扬,可以将法律作为一种规范指引,就像依靠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及自古以来形成的习惯和固定的判定标准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只是法律更趋于理性和强制性,也是具有社会性的个人做人处事的底线。 有的人认为,弘扬法治精神是针对那些违法犯罪的人抑或是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而制定出来的,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尤其是正处于塑造人格时期的大学生们,更应该意识到其重要性。马加爵事件发生在2004年,但它给我们带来的心灵震撼尚有留存。一名大学生,居然接连杀死四名同窗,该是怎样的冷血啊!可是,人们从他写给亲人的书信中,却可以看到一个经历了许多磨难和痛苦,比如家庭相当贫苦、遭受同学嘲笑和戏弄等等,却依然那么孝顺,依然坚强地依靠自己的劳动生存的马加爵。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人都是善恶并存的,人们要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就需要作出一定的自我约束。因此,日常生活中。人人都需要通过很多途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正处于塑造人格和个性十足的年龄阶段,更需要增强法治意识,设定好一条做人的底线,以规范我们的行为,并借此形成一种良好的习惯。 我们都知道,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基础,而,增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在大学生中弘扬法治精神,则有利于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而且,大学生们大多数都是刚刚远离家门,奋斗自己的青春的。没有父母在身旁指导和约束的我们,更需要自己约束自己,而,最现实也最有效,最具强制性的就是培养一种法治精神。 在大学生中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是时代的要求,更是我们进行自我完善的要求。我们大学生会积极主动地将它贯彻执行下去的。 政法学院09级法学一班 余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