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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时间:2014-12-10浏览:1455

 

党委组织部 张若光

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通过生动、形象的语言,对干部队伍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精神、新要求。为适应新要求,中组部在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的前提下,于2014年初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从严治党方针,突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深刻回答了为什么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等重大问题,对于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推进《条例》贯彻落实,不断深化干部工作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一、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选准用好干部,最根本的要靠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选人用人越是重要,越要用制度来保证;干部工作越是敏感复杂,越要用制度来规范。学习贯彻《条例》,要在熟知具体规定、具体要求的基础上,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基本精神。一要准确把握好干部标准这个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20字的好干部标准。《条例》明确了选拔任用好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条件,并从完善程序、强化考察、拓宽选人视野等多个方面,就怎样选拔任用好干部作出具体规定。这是《条例》最核心、最本质的内容。二要准确把握党管干部这个根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体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新修订的《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都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对于学校来说,要把学校党委和组织部门主体地位、主导作用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注意发挥基层党委在班子副职提名考察中的作用。要坚持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有机结合,切实把好用人标准关、识别考察关、确定任用关、培养锻炼关。三要准确把握从严管理这个基本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条例》坚持严字当头,把从严要求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并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的审批把关作出了严格规定。对于学校来说,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工作程序,努力做到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培养选拔学校发展需要的好干部。四要准确把握改革创新这个核心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实质上是一个改革的条例,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条例》把经过较长时间较大范围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针对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改进措施,对一些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老大难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对于学校来说,就是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破解学校干部工作中的难题,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深化改革。

二、要严格执行,结合学校实际把《条例》落到实处

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要结合高校的特点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把《条例》的精神实质落到实处。

1、制定科学有效的制度选用干部。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要结合新修订的《条例》,参照省市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我校实际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学校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导向,营造个人埋头苦干、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调动和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不简单以分定人、以票取人,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干部实绩考察干部,注重干部一贯表现。注重从学院等基层单位选拔干部。深化推进“一把手”工程,按照“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能共事”的标准从严选配各单位党政“一把手”。

 2、完善干部轮岗和交流等机制培养干部。

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要完善中层干部任期制度和轮岗交流等制度培养干部。实施干部任期制,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交流,解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有利于加强监督和保护干部,对于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推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及优秀年轻干部轮岗交流,推动干部在机关部处与基层学院之间交流,促进干部合理流动,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多岗位实践锻炼,有助于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提高本领,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加快干部成长。鼓励中青年干部到关键岗位、困难和矛盾突出的环境中中锻炼成长。探索建立挂职锻炼制度,积极创造挂职锻炼条件,推荐优秀干部到政府、企业、兄弟高校挂职锻炼。

3、建立合理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

合理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有助于干部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对于引导干部干事创业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要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针对不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积极推进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的目标考核。统筹提任考核和任期考核、聘期考核、换届考核,全面准确地评价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加强考核工作的综合分析,坚持辩证地看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引导和促进干部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使之与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

三、要学习宣传,着力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整体合力

《条例》贯彻执行和学校干部选用成效,需要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群众统一思想、共同努力,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整体合力。一是党委领导率先垂范。高校党委作为责任主体,承担着高校贯彻执行《条例》的政治责任。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上半年分批分次在省委党校和市委党校深入学习了《条例》,并把《条例》纳入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多次在学校有关会议上宣讲干部政策,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政策法规。二是组织部门严格执行。组织部是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职能部门,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坚持把学习《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内容,全面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特别是在新的《条例》发布后,对照最新要求,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干部各个工作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并紧密联系学校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规范我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公道正派、出以公心,坚守标准和程序底线,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尽好责。三是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监督《条例》执行,进一步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学校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培训班中,安排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的专题讲座;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环节中,注重在干部群众中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组织人事纪律,使广大干部群众准确知晓,营造自觉守纪、积极监督的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