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严以用权的思考 ――高教所 肖引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两会提出的“三严三实”字字珠玑,寓意深远。酣然品读之余,我对“严以用权”有了更多的思考。 总书记提出“严以用权”,我想无非有以下几点含义: 首先,必须明确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是自己的,而是党和人民给的。权力的使用不能从个人私利出发,必须从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只有坚持这一基本原则,才能保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滥用。这是严以用权的前提。违背这一前提,“严以用权”将成为一句空话。 其次,必须明确权力的边界。如果权力边界不清,跨界、过界、越界都不是正确行使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我们领导干部的工作决策、行动措施就有可能偏离正确的方向,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高校是党和人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人才的地方。高校内部存在着这样几种权力:一是政治权力;二是行政权力;三是学术权力;四是民主监督权力。这四种权力在高校内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影响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长期以来,高校这几种权力边界模糊,存在冲突和矛盾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一是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范围模糊,界限不清。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大学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清楚规定了党委书记和校长的职责。这表明大学决策在党委,执行在校长。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是学校政治权力的“一把手”,校长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负责学校日常工作,是事实上的行政权力的“一把手”,形成两个“一把手”的局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校长的全面负责相互牵扯制约;二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失范。往往表现为行政权力过大、越位、错位的现象比较严重。虽然许多学校都成立了学术委员会,但大多数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往往都是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兼任,容易形成学术事务由行政权力来决定的局面,造成事实上的学术权力“缺位”;三是民主监督权力和管理权力的失真。尽管《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学校教师和学生享有参与大学民主管理的权力,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缺乏制度设计和机制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权力很难体现出来。因此,学校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要在办学实践中,通过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很好地规范这几种权力关系。首先最重要的是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处理好党委与行政的关系。关系到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研究决定,校长执行党委决定,并对执行行为全面负责;其次要处理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学校党委、行政要落实“让教育家办教育”的思想,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问题由学术委员会全面负责,重大学术会议的召开,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的确立,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处罚等,必须经过学术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最后要处理好党政权力与民主权力的关系,建立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机制,做到党政分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让广大师生真正享有对学校党政权力行使的知情权,参与民主管理。只有弄清楚了这四项权力在高等学校内的权力边界,处理好了这四项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保证“严以用权”的真正实现。 最后,“严以用权”在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就是必须将权力的行使同私利、金钱、美色划清界限,不能以权谋私、以权换钱、以权获色。将权力与责任联系起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用权要追究。从法理上说,人民是权力的主体。人民监督权力是公共权力本质属性的回归。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导致权力滥用甚至滋生腐败。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就是一个以权谋私、以权换钱、以权获色的典型腐败分子,他拥有“全国优秀教师”“赣鄱英才555工程领军人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诸多荣誉,在学术界堪称“明星”。他在担任江西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新校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南航党委书记职务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基建工程、合作办学、人事调整中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贪污公款600余万元,被判刑15年,走上课一条不归路。可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行使能够为师生谋利,实现自己的宏伟理想,在事业上取得辉煌成就;滥用权力则会损害师生利益,葬送自己的前程,甚至会走向犯罪。 通过“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我作为学校部门一把手,深刻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师生赋予的,是用来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的,必须正确行使,不可滥用。王国炎之流的事例警醒我们: 一要提高认识,在思想高度认识到权力的性质,为正确行使权力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在工作实践中明确权力的边界,不越界,不过界,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为学校改革合和发展贡献力量。 三要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怀着敬畏之心,慎用手中的权力,不能以权谋私。不搞权钱、权色交易。让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在阳光下正确运行。 高教所 肖引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