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按照《省教育厅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鄂教师[2011]16号)的要求,现将《加强师德修养,钻研教学业务,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讲话内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职工、大学生和工作的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学习活动,并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及时将学习贯彻情况报告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敬请浏览: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4/15633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