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出台“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

发布者:test27发布时间:2010-09-17浏览次数:1451

 

 

记者日前从南开大学获悉,作为对教育部日前发出的《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的积极响应,南开大学出台了“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对研究生学术违规行为进行了界定,同时对违反学术规范行为者也提出了具体的处理办法。
 
南开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佟家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研究生学术活动中要注意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使研究生学术科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同步提高,培养研究生严谨的学术态度和科学精神。
 
规范列举了种种学术不端行为表现,包括:编造或篡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引用资料及调查结果;由他人代写或代替他人撰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提供虚假论文发表证明,编造学术经历,向资助人谎报研究结果;发表论文时未如实署名,或发表时未征得合作者同意等剽窃、作假行为。
 
规范提出,研究生如发生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并视情节、后果及本人态度,可分别给予学业处理或纪律处分。学业处理包括延缓答辩、允许自动退学、予以退学或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