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 根据《中共江汉大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江党[2009]10号)时间安排,我校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现就转段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抓紧时间开展思想大讨论,5月1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还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的,第二阶段要继续开展学习。 2、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实践活动前期调研、学习调研阶段的基础上要撰写好专题调研报告,并于5月20日前交校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同时要认真做好第一阶段的工作总结。 3、各单位要按照各自活动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结合江党[2009]10号文件要求组织召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于5月20日前报校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