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明创建园地”2012年度第二次评估排序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test27发布时间:2012-11-09浏览次数:196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好文明创建工作的窗口之一 “文明创建园地”。现根据《关于印发目标(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党[2012]22号)2012年江汉大学学院评价指标(附件1)“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评分表所要求,对各基层党委“文明创建园地”的更新及相关情况进行了2012年第二次评估排序(统计日期为20126291028),依次排名如下:

⒈医学院  ⒉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⒊体育学院  ⒋教育学院 ⒌生命科学学院  ⒍外语学院 ⒎人文学院  ⒏现代艺术学院  ⒐ 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⒑马克思主义学院

非学院评价体系单位的“文明创建园地”,作为试点参与评估排序。结果依次为(取前三名):⒈图书馆  ⒉继续教育学院  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该评估排序结果仅作为本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的参考内容,不占用学院评价工作中的排名数额。)

“文明创建园地”自20113月起在学校基层党委网站创办一年多来,成效显著。该栏目集中反映了师生们在参与学校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展现出的风貌,及其取得的成果。不仅全面,而且真实。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项工作仍未引起学校极少数单位的足够重视!

 

 

 

                      江汉大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