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办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窗口之一“文明创建园地”,及时反映各单位开展特色创建活动的情况。根据《关于印发目标(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党[2012]22号)2012年江汉大学学院评价指标(附件1)“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评分表所要求, 党委宣传部对今年上半年各学院“文明创建园地”更新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排序(统计时间截至 ⒈人文学院 ⒉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⒊教育学院 ⒋外语学院 ⒌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⒍生命科学学院 ⒎现代艺术学院 ⒏商学院 ⒐医学院 ⒑艺术学院 非学院评价体系的 “文明创建园地”评估排序结果依次为(取前三名):⒈卫生技术学院 ⒉继续教育学院 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该评估排序的结果仅作为本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的参考内容,不占用学院评价的排名数额。) 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党委宣传部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