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第五届)“感动江大人物”的通知

发布者:test27发布时间:2012-01-13 11:13:30浏览次数:2732

 

各基层党委(总支)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建积极向上的大学文化,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弘扬立德、致用、兼容、创新的江大校训,以先进的事迹感染人、以榜样的力量感召人、以进取的精神激励人,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第五届)感动江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第五届)“感动江大”人物的评选条件:

发生在2011年并引起全校广泛关注的个人(集体)事件。入选“感动江大人物”的个人或集体,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江大,遵守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的道德准则。在社会或校内有一定影响,事迹感人,并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一)为推动我校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二)个人或集体的行为,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向,突出体现了时代精神;

(三)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在平凡的工作和学习中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

(四)在孝敬老人、夫妻恩爱、教育子女、邻里和睦、同学互助等方面事迹突出,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二、评选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包含离退休老同志及外籍教师和各类合同工),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三、“感动江大”新闻人物评选的产生步骤:
1
、推荐。各基层单位党委(总支)负责组织广大群众推荐候选人。各基层党委(总支)推荐2名新闻人物候选人(其中1名为学生)

2、上报。各单位经初次遴选后须在229前,将候选人名单和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附电子档)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3
、初审。组委会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确定候选人。
4
、公示。校报和校园网将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集中公示。校报还将发起报纸投票活动,届时各基层党委负责本单位群众投票的收集和统票,于314前将结果装入专用信封封存并加盖公章后交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5
、复审。学校活动组委会将综合全校师生员工投票和考察情况,确定“感动江大”人物名单并送校党委审查批准后适时召开全校颁奖大会。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84225808

E-mail  xcb@jhun.edu.cn


                          


                                
“感动江大”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江               
                                                2012-1-12

 


1. 2011年度(第五届)“感动江大”人物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