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年度“感动江大”十大新闻人物的通知

发布者:test27发布时间:2010-03-22 11:12:09浏览次数:2514

 

各基层党委(总支)
   
为了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学校党委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感动江大”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现将2009年度“感动江大”十大新闻人物的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感动江大”十大新闻人物的评选范围是:发生在2009年并引起全校广泛关注的新闻人物(群体)事件。本次活动以“感动江大”为主题,推选人物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
、为推动学校进步和事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人物(群体)
2
、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作出杰出贡献主要贡献者;
3
、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4
、以个人或群体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突出贡献;
5
、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前进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个人在学习、生活、家庭、乐于助人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这五个方面的新闻人物由各基层党委(总支)推荐1名候选人(1个群体)
二、本次评选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包含离退休老同志及外籍教师和各类合同工),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三、“感动江大”十大新闻人物评选的产生步骤:
1
、群众推荐。这次“感动江大”十大新闻人物候选人主要由群众推荐产生。各基层单位党委(总支)负责组织广大群众推荐候选人,群众可以直接向所在单位推荐人选。推荐截止日期为2010329日。
2
、上报材料。各学院、单位在329日下午430分前,对群众推荐的候选人按“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原则,进行初次遴选,并将候选人名单和4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打印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
、组织审核。学校2009年度“感动江大”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将组织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最后确定20名候选人。
4
、公示候选人事迹。校报和校园网将对20位候选人的事迹进行集中公示。
5
、群众投票。选票将在校报上公布。各基层党委负责群众投票的收集和统票,于415日前将结果装入专用信封封存并加盖公章后交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校活动组委会将根据群众投票结果,确定“感动江大”十大新闻人物名单,其余入围者授予“感动江大”十大新闻人物提名奖。学校适时召开隆重颁奖大会。




                               
“感动江大”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