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赵立新
一、美丽家园建设需要美丽公民来共担使命
绿色是地球生命之色,是美丽中国的底蕴之色。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绿色发展作为核心发展理念,大力推动各级政府树立绿色政绩观,推动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向绿色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不仅是金山银山,也是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保障。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明确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绿色发展定位。
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永续发展的高度上,站在对全人类生存环境高度负责的世界制高点上,以生态文明为核心内涵的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然而由于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原因,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很关键。“这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因此,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
培育美丽公民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现代化建设的人民主体地位。美丽中国“美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信念、美在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生机盎然的永续发展、美在人人崇尚低碳生活、人人参与环保行动的社会风尚。近平总书记强调,绿化祖国,改善生态,人人有责,要努力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人民自觉行动。积力之举无不胜,众智之为无不成。因此,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坚持植根人民、造福人民的中心思想,既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又最大限度地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生态福利获得感,促进人的文明素质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坚持全民共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让每个人都能成为关乎民族伟大复兴美丽事业的践行者、推动者。
湖北省位居长江生态屏障,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地,担负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的神圣使命,美丽中国建设为湖北省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牢记习总书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嘱托,继生态立省战略之后,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满荆楚美如画,水光山色与人亲’的美丽家园”的目标,吹响了“全民打造美丽湖北家园,人人享有优质生态产品”的幸福生活号角。《湖北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提出要实现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在“天蓝、地绿、水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区”的战略目标 。
美丽家园的绿色内涵决定着作为共商共建共享主体的“美丽公民”必须具备丰富的绿色文明知识、坚定的绿色文明信念、强烈的绿色情怀、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节俭尚绿的生活情操以及爱美惜绿的良好行为习惯;必须具有对绿色发展理念的心理认同、理性自觉和使命感、责任感,并且能将绿色文明知识、理性和情感化作实实在在的节俭尚绿,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习惯。
二、美丽湖北建设中的公民绿色文明意识培育不足
虽然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和生态省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包括党政干部和企业经营者在内公民绿色文明意识水平快速提升,但是对照美丽中国、美丽湖北和美丽家园建设的目标要求,我省在公民绿色文明意识养成方面还存在一些明显不足需要坦诚面对。
一是干部群众的绿色文明意识水平整体不高,对绿色文明的内涵认知和价值认同度有待提升,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的主导思想没有完全转变,为了金山银山牺牲绿水青山、要速度不要质量的顽症仍然存在。
二是公民参与绿色文明创建行动积极性不高。调查显示,我省公民绿色文明知识水平总体偏低,且大多数居民并未将绿色文明意识转化为实际行为,在绿色文明创建中呈较明显“政府依赖性”倾向,对环境破坏行为的主动制止以及低碳生活方式自觉践行的比例并不高。
三是绿色文明宣教工作与入脑入心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目前绿色文明宣传教育普遍存在资源分散,协同度不高;方式落后,缺乏针对性、时效性;主要媒体重视程度不高,宣传力度不足。学校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社区教育碎片化,缺乏系统性、稳定性支持。
四是环境政策杠杆认同度不高,对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助推作用有限。绿色文明建设的配套经济技术政策建设相对滞后,力度不足,说得多、落实实处少的现象明显。企业和公民对相关激励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同度都不高,相当一部分绿色技术、产品和产业缺乏政策扶持,步履维艰。
五是绿色文明创建自觉行动体系建设滞后。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民共治体系尚未形成。绿色文明创建体制隔阂尚未消除,资源有效配置度不高。省委重要战略决策布署转化为全社会协同行动的传导机制不畅。
六是生态法治意识不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力度不足,责任追究机制的刚性约束作用未充分显现;仍然存在生态环境治理权责关系不清,标准化、程序性、操作性执法工具建设滞后,执法力度不足,环境执法死角仍然存在,生态修复和补偿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群众的生态法治意识不高,一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没有有效遏制。
三、完善公民绿色文明意识的养成机制的若干建议
一是党政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宣讲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建议将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色发展观、建设美丽家园要求与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活动有机结合,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绿色文明意识在干部群众中入脑入心。
二是完善生态人文教育体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社区宣传栏、道德讲堂、微论坛、学校、图书馆等传播空间和信息平台,开辟“绿色文明大家谈、大家行”专栏,建立“线上线下互动、课堂与实践相结合”的“绿色人文学校”教育体系,汇聚民智,凝炼共识,营造绿色文明建设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产权激励,培育绿色财富观。建立环境资源价值评估与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绿色技术、产品、产业的扶持措施;培育绿色金融、碳汇交易、生态补偿和环保公益储蓄等绿色财富价值流转体系;探索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等“生态+”绿色发展模式,用绿色发展红利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梦想。
四是深化“绿色细胞”培育工程,让绿色文明成为公民美好生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工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低碳家庭、环保志愿组织和绿色文明先进典型等“绿色细胞”工程,通过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节水节电、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绿色消费的教育实践行动,让绿色文明行动真正实现“人人自觉,从我做起”。
五是拓宽生态环境治理公民参与渠道,培育公民主体意识。将公众参与作为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延长政府工作手臂,密织绿色文明创建工作网络。如通过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治理电视问政,强化公民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实施保障;推动民间河湖长与四级河湖长的联动机制,建立民间河湖长向四级河湖长传递信息和谏言献策渠道;创新“门前三包”制度,推动“门前三包”制度向条件具备的城乡居民房前宅后小环境治理、生态监督认领和绿地认养等事项延伸,打造全民参与式绿色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体系,激发公民自觉参与美丽家园创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六是加强生态法治建设,加强对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升地方生态环境立法质量。通过强化领导干部环保主体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传导压力,强化绿色政绩观;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环境权利受害人的救济力度,完善公民环境权益保障和违法行为举报激励、奖励机制,强化公民环境保护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