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江汉大学校园网在学校信息交流、舆论引导、形象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传播作用,加强和规范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行为,更好地为各单位和广大师生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为学校发展提供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校园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学校重要工作活动和改革发展成绩,凝聚奋进力量,讲好江大故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校园网新闻信息是指在学校和校内各二级网站上登载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反映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工作的各类新闻信息。
第四条 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由党委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党委宣传部是校园网新闻宣传的主管部门,负责校园网主页及新闻网新闻信息发布的具体工作,学院(部)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新闻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本单位建设的所有新闻发布平台的管理、所发布内容的审核与把关。
第二章 栏目管理与内容
第五条 校园网主页及新闻网版面设计、栏目设定及管理运维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站管理平台建设与维护、网络安全防护等由网络与数字化建设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校园网主页设有学校要闻、通知公告、学术预告、媒体江大、学子、学者、学术以及专题网站等栏目。学校新闻网设有学校要闻、综合新闻、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校园文化、热点聚焦、江大人物、媒体江大、新闻视频、新媒体矩阵、电子校报等栏目。
第七条 栏目内容
(一)学校要闻:主要发布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水平、教学科研实力、精神风貌等的重大新闻,以及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
(二)综合新闻:主要发布学校各单位日常工作动态、校际交流等一般性活动报道。
(三)通知公告:主要发布面向全校师生的各类通知。
(四)学术预告:发布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等。
(五)媒体江大:发布中央及省市各级报刊、电视、广播、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媒介刊发的关于我校的新闻报道。
(六)教育教学:发布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成果、学科竞赛等优异成绩的典型报道。
(七)学术研究:发布学校及各二级单位主办或承办的有影响力的学术交流活动,师生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及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八)校园文化:发布彰显学校文化特色、体现以文化人的校园文化活动。
(九)热点聚焦:发布师生关注的教育热点、校园热议、聚焦时评等内容。
(十)江大人物:发布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荣誉称号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
(十一)新媒体矩阵:集中展现学校官方微信、微博、视频号等发布的重要内容。
(十二)新闻视频:集中发布学校重要活动视频、学校宣传片、师生原创视频作品内容。
(十三)电子校报:集中发布学校校报电子版历年来报道内容,供师生查阅交流。
第三章 供稿标准
第八条 新闻类供稿规范
(一)新闻标题、正文、署名及图片
1.标题:
(1)标题应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字,准确表达新闻主题内容;
(2)标题中的单位名称可使用规范化简称;
(3)省市级以上领导、校外专家教授、学校主要领导姓名可出现在新闻标题中,校内专家教授姓名可出现在重要会议或活动、以及重要奖项的新闻标题中。除此以外,姓名原则上不出现在新闻标题中;
2.正文:
(1)新闻稿要求文字规范,包含新闻六要素,即新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常用新闻要素应统一、规范,如新闻时间统一记为“*月*日”,前面不加年份,后面可标识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具体到“*点*分”,新闻发生地点要规范表述;
(2)新闻稿应言简意赅,消息类一般不超过1200字,新闻事件的内容叙述详略得当,逻辑清晰,避免进行主观评论,投稿注意时效性。通讯、新闻特写等一般不超过3000字;
(3)新闻稿文档采用四号宋体,行间距为1.5倍行距;
(4)报道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校内外各级会议、活动报道中各级领导在文中第一次提及职务全称,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职务和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各二级单位领导一般表述为“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关系重要人员职务、姓名。报道涉及校内外人员职务应以“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避免“姓名+职务”或“姓+职务”的方式。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等称呼;
(5)报道校内外领导讲话和会议活动等,一般不得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会议”等,使用“作了讲话、指出、强调、表示、说”等表达方式;
(6)新闻稿涉及的单位名称要准确,在文中第一次出现要用全称,再次出现可用简称。二级单位名称可使用简称;
(7)报道中涉及论文名称和期刊名称一律用书名号。报告会报道,提及报告名称,“以‘**’为题”用引号,“在题为《**》”用书名号。
3.署名:
新闻稿应实名投稿,需标注单位名称以及通讯员、摄影(供图)人姓名。
4.新闻图片:
(1)新闻报道可配发相应图片,每篇报道一般不超过3张图片,特别重大活动或重要报道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配图数量,并可单独打包投稿;
(2)图片内容要突出新闻主题,每张图片需提供简要文字说明;
(3)图片分辨率尽量调高,分辨率太低图片一般不采用。(具体像素:单张图片1M以上)
(二)校园网发布的新闻需体现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价值性。
第九条 信息类供稿规范
面向全校师生的各类通知,可通过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内容应表述准确、精简规范。举办或承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预告等,可通过校园网主页“学术预告”栏目发布,内容应包括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主讲人简介、海报等内容。
第四章 新闻审核与发布
第十条 全校师生通过网站群平台的一体化新闻中心进行投稿,校园网新闻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一级审核(供稿单位相关负责人)→二级审核(新闻中心编辑)→三级审核(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发稿。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络媒体平台发稿可参照制定相应的“三审三校”流程。
第十一条 审核职责
一级审核由供稿单位负责人负责,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把握稿件内容是否涉密、能否公开,逻辑结构是否合理,文字表达是否通畅,是否存在涉政治类表述错误,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核实无误后经一体化新闻中心流转;
二级审核由新闻中心编辑负责,主要把握稿件内容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学校宣传报道宗旨,对稿件的类别进行甄别,拟采用的稿件报送至宣传部分管领导审核;需要进行修改或退回处理的稿件,编辑撰写修改或退回意见,通过一体化新闻中心及时退回投稿单位;
三级审核由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负责,主要把握稿件的政治导向、思想导向和舆论导向,审核通过后及时发布;由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全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信息,由党委宣传部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发布。
第十二条 校园网新闻的管理
(一)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部门,有权对各单位上传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对不符合要求以及写作质量差、失去时效性、无新闻价值的稿件不予发布。
(二)为提高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投稿的积极性,党委宣传部将分期统计并公布各单位投稿的相关情况,对投稿积极和撰稿质量高的单位进行表彰。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新闻信息发布失误、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按照《江汉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若干措施》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