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长效机制防腐败 共建美好政治生态

发布者:曾琼娟发布时间:2016-12-21浏览次数:1290

化环学院  李卫东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腐败是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信念坚定,百毒不侵。要抓好思想武装这个根本,抓好党性修养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解决好各级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座谈交流与专家讲解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广大干部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要求,正确处理大德与小节、公权与私利、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筑牢思想堤坝,守好心灵港湾,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不能腐”的长效机制。腐败归根到底是对权力的滥用,必须察其本、绝其源,靠法规制度遏制权力出轨、越轨,确保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做到严以用权、用权为民。要推进权力运行法治化,按照《江汉大学章程》严格落实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通过会议决定,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法规。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完善党务、校务和院务公开制度,各职能部门办事流程公开化,推进巡视、审计监督、特别是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把权力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依法坚决惩治,强化“不敢腐”的有力震慑。实践证明,惩治是最有力的震慑。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和违规行为。接受群众和各级组织的监督,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全校教职工,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无论是专家教授还是普通教师,都要严格要求,以学生为本,服务于教学科研,对庸政懒政怠政等为官不为问题,要严肃执纪问责。学校也应该出台相应政策,营造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大力支持党员干部主动担责、积极作为、放手工作,及时把那些善于破解难题、甘于埋头苦干、勇于担当责任、善于团结同志的好干部用起来,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